各位同学:
为服务国家战略,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根据合作协议,启动“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第二批)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详情请查看附件1)
1.东吴大学(台湾地区)
日期:2026年2月-6月
名额:10名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法学院、人文社会学院、商学院等院系开设课程,授课语言为汉语。
费用:需缴纳东吴大学学费、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旅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0月9日
2.台北大学(台湾地区)
日期:2026年2月-6月
名额:交换生2名,研修生无名额限制。法学专业限2名申报人员(含交换生及研修生)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法律学院、商学院、社会事务学院等院系开设课程,授课语言为汉语。
费用:交换生免缴纳台北大学学费,需承担交换期间往返旅费、食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研修生需缴纳台北大学学费,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旅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0月9日
3.世新大学(台湾地区)
日期:2026年2月-6月
名额:无名额限制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新闻传播学院、管理学院、人文社会学院及法律学院等院系开设课程,授课语言为汉语。
费用:需缴纳世新大学学费,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旅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1月1日
4.澳门城市大学(澳门地区)
日期:2026年1月5日-5月31日
名额:5名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法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院系开设课程,授课语言为汉语及英语。
费用:免缴纳澳门城市大学学费,需承担交换期间往返旅费、食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及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0月20日
5.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美国)
日期:2026年1月、3月、9月入学,课程长度可以选择1-3个学期,每学期时长为10周,授课语言为英语。
名额:无名额限制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交叉学科等领域专业课程。
费用:需缴纳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学费,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旅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宣讲时间:北京时间9月27日10点,腾讯会议号880326920
6.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俄罗斯)
日期:2026年2月-6月
名额:2名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国际法、国际组织、俄罗斯历史等专业相关课程,授课语言为英语。
费用:免缴纳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学费,需承担交换期间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旅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
7.广岛大学(日本)
日期:2026年4月-8月
名额:2名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关系等专业相关课程,授课语言为日语。
费用:免缴纳广岛大学学费,需承担交换期间往返旅费、食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全日制在籍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日语能力考试N2及以上。
报名截止日期:11月10日
8.江原大学(韩国)
日期:2026年2月-6月
名额:2名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开设的韩语语言课程及部分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授课语言为韩语及英语。
费用:免缴纳江原大学学费,需承担交换期间往返旅费、食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0月9日
9.国立全北大学(韩国)
日期:2026年2月-6月
名额:4名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开设的韩语语言课程及部分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授课语言为韩语及英语。
费用:免缴纳全北大学学费,需承担交换期间往返旅费、食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申请: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报名截止日期:11月1日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文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较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授课外语水平,学科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水平较高;
4.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各项目具体要求,具体请查看各项目简章。
三、报名流程
1.申请人准备在读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等基本材料,以及各项目简章中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须导师(研究生)及学院审核,并填写意见、签名、盖党委公章)。
3.申请人于各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学校进行审核、遴选,并向对方院校提名。
5.申请人在完成网报,收到录取通知后自行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8182508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