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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项目

关于启动“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 春季学期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第四批)报名工作的通知

  •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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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服务国家战略,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根据合作协议,启动“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第批)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乌兹别克斯坦)

日期:2026.2.1-6.25  

名额:5名

内容:民法和商法学院、刑法学院、国际法和比较法学院专家教师授课,学生每周需完成至少20小时的课程每节课2小时可选择英语授课或俄语授课

费用:学生免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学费和宿舍住宿费,需承担交换期间往返旅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学校将资助部分费用。

报名截止日期:2025.10.29

2.铭传大学(台湾地区)

日期:2026.2.21-6.29  

名额:无名额限制

内容:学生可选择该校法律学院、传播学院社会管理学院等院系开设课程,授课语言为汉语。

费用:需缴纳铭传大学学费、食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旅费等。应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报名截止日期:2025.10.29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文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较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授课外语水平,学科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水平较高;

4.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各项目具体要求,具体请查看各项目简章。

三、报名流程

1.申请人准备在读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等基本材料,以及各项目简章中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须导师(研究生)及学院审核,并填写意见、签名、盖党委公章)。

3.申请人于各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4.学校进行审核、遴选,并向对方院校提名。

5.申请人在完成网报,收到录取通知后自行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8182508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项目简章

附件2.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