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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项目

关于开展2026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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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26“黄廷方•法学奖学金”项目已启动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由黄廷方慈善基金于2016年出资设立,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生赴海外攻读LLM学位或赴香港攻读LLM学位/JD学位。

二、合作评奖机构

2026“黄廷方•法学奖学金”将继续面向“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地成员高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由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成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共20家内地、港澳高校。

三、申请对象、条件和材料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内地和香港籍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 爱国爱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2. 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学校和社会处罚的记录;

3. 语言成绩总分及各分项均满足录取院校成绩要求;

4. 未同时享受其他社会奖励及资助;

5. 已获得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JD/LLM学位项目无条件录取信或缺少毕业证的有条件录取

   (三)申请材料

1.在读证明;

2.历年成绩单;

3.语言水平证明;

4.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JD学位/LLM学位项目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评奖程序

6月初:发布通知

6月中上旬:受理申请、项目答疑

6月下旬至7月上旬:面试遴选

五、评选委员会构成

黄廷方慈善基金会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高校专家、外聘专家等。

六、报名程序

1.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并填写附件1《“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需经导师(研究生申请人)和所在学院审批、签字盖章,附件2需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2.申请人6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校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697066329@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8182508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A218办公室

       

     附件1.内地与港澳大学生模拟法庭(仲裁庭)大赛参赛审批表.doc

     附件2.注册报名表.doc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