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67),现将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报名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留基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一般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2.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
3.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具体资助可查看本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0。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我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在职人员,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详询国际处)。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6.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8.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须已持有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
通过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除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三、申请时间
(一)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派出:
1.根据应提交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2)及网上申报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3),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人填写附件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意见,并提交所有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学校审批。
3.校内审核。
4.校内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指导申请人后续申报工作。
5.国际处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平台全年开网,随时申报,及时受理。)
6.国际处汇总申请人网报书面材料,将申请材料、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省教育厅国际处。
7.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结果。优先支持硕士或博士在读人员(含应届生)、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一年以内的人员赴国际组织实习;优先支持实习期限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优先支持赴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核心部门、重要岗位实习;优先支持赴国际组织总部外机构办事处实习。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通过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
1.根据应提交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4)及网上申报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5),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人填写附件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意见,并提交所有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学校审批。
3.校内审核。
4.校内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指导申请人后续申报工作。
5.国际处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国际组织提供岗位的时间随时公布及报名,请随时关注项目专栏。)
6.国际处汇总申请人网报书面材料,将申请材料、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省教育厅国际处。
7.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项目选派办法组织笔试、面试,经专家评审后,推荐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进一步审核/评审、确定最终人选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梦琳(教师申报咨询)、梁茵(学生申报咨询)
联系电话:029-88182510/18729903005;029-88182508/13152001695
邮箱:oiec_nwupl@163.com;1697066329@qq.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