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学院:
由黄廷方慈善基金和“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合作开展的“黄廷方•法学奖学金”项目已启动2023年评选工作。根据联盟秘书处通知,我校协助进行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由黄廷方慈善基金于2016年出资设立,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生赴海外攻读LLM学位或赴香港攻读LLM学位/JD学位。该项目2017年至2021年共奖励23位优秀学生。
二、合作评奖机构
2023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面向“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地成员高校和部分非联盟成员高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由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成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共20家内地、港澳高校。
三、申请对象、条件和材料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籍的本科和硕士应届毕业生,已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三校JD学位/LLM学位项目录取。优先考虑获得JD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若已申请上述项目但还未获得正式录取的,请联系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告知基本信息(姓名、学院、专业、目前正在攻读的学位、预计知晓录取结果的日期及联系电话)。
(二)申请条件
1. 爱国爱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2.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 具有奉献精神和感恩之心,热心公益;
4. 在校期间无学校和社会处罚的记录;
5. 未同时享受其他社会奖励及资助;
6. 获得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2023学年JD学位/LLM学位项目录取。
(三)申请材料
1.在读证明;
2.成绩单;
3.语言水平证明(汉语、粤语、英语);
4.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2023学年JD学位/LLM学位项目录取通知书。
四、评奖程序
2023年5月:申请受理,接受咨询
2023年5月底至6月初:面试遴选学生
五、评选委员会构成
黄廷方慈善基金会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高校专家、外聘专家等。
六、报名程序
请满足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
1. 《2023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完成所在学院审批栏,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意见及签字盖章);
2.《2023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需由所在学院审核签字);
并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697066329@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8182508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四层417室
附件:1.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