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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搭建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平台,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学校于2021年获批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目前已完成2022、2023年两批人员的选派工作。现将2024年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执行期为3年,每年将选派5名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我校正式在册硕士研究生前往英美合作院校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留基委将予以全额资助。毕业后取得我校和外方院校两个硕士学位,在读期间至项目完成一年内经个人联系申请前往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三个月以上。该项目留基委将给予全额资助,包括学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留学单位与专业
1. 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美国法;知识产权和科技法;谈判和争端解决。
2.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公司法和商法;国际法和全球正义。
三、留学身份、规模及留学期限
1. 留学身份:硕士研究生
2. 留学规模:5人/年
3. 留学期限:12个月
四、资助模式
留基委将全额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为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40000美元(人/学年);英国谢菲尔德大学:19450英镑(人/学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医疗保险费等)。
五、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请参考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我校正式在册优秀硕士研究生(一、二年级),具有到国际组织工作任职的强烈意愿。
6.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可通过个人渠道(合作院校官网)或校际合作渠道(我校留学项目办公室)进行申请。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情请查看网站:www.csc.edu.cn/article/1937)。
六、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电子版材料网报时根据页面提示准备(材料说明请查看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94)。
1.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 学习计划
3. 国外导师简历
4. 成绩单
5. 外语水平证明
6.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 在籍证明
8. 国内导师推荐信
9. 学费明细
10.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2)
七、申请程序
1.2024年1月30日前,意向申报项目学生整理个人基本信息、项目申报信息、目前项目准备进度等情况,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意向申请表》(附件1)并发送至国际处邮箱oiec_nwupl@163.com。
2. 2024年3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查选拔,经导师、辅导员和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材料报送国际处。
3. 2024年3月15日-31日,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考试以确定推荐人员并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4. 2024年4月1日-10日,指导最终确定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5. 2024年4月20日前,学校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留基委。
6. 2024年6月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
7. 2024年8月底,获批申请人根据留学单位开学时间派出。
八、联系方式
合作院校申请联系人:武老师,88182505
项目申请联系人:梁老师,88182508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20、41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