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关于启动2025/2026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93),现将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2.选派名额:全国200人/年。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本科生:36-48个月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60-72个月
(3)硕士研究生:18-24个月
(4)博士研究生:48个月
项目为英语或匈牙利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4.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艺术等领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等领域
博士研究生:不限
5.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其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可先行参考2024年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46)。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本科生:我校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我校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6.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具体标准请登录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英语语言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7.其他要求
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三、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详阅《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90)和《匈方网站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91)准备包含以下材料在内的申请材料:
1.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
2.英文个人简历
3.Motivation Letter
4.在读证明
5.成绩单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学习计划(博士研究生)
10.中英文专家推荐信两封(博士研究生)
11.接收院校导师邀请信(博士研究生)
四、申请流程
1.2024年12月10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党委章后,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2024年12月12日前,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公示。
3.2024年12月18日前,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申报(申请人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生成相关文件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同时登录匈方系统(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完成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4.2024年12月21日前,学校向陕西省教育厅报送推荐公函、人员名单。
五、选派办法
1.留基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
2.所有留学候选人将于2025年7月开始陆续收到匈方反馈,若收到录取信息,请尽快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3.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一般在当年9-10月派出,录取结果及派出时间以匈方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8182508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