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我校继续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可先行参考“2025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2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学校自2021年起,连续两次获批留基委“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可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前往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或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以覆盖两校为基本原则,毕业后取得我校和外方院校两个硕士学位。项目要求学生在完成国外学业一年内,必须主动联系并赴国际组织(国外)实习或任职6个月(含)以上,若未完成,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留学单位与专业
1. 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美国法;知识产权和科技法;谈判和争端解决。
2.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公司法和商法;国际法和全球正义。
三、留学身份、规模及留学期限
1. 留学身份:硕士研究生
2. 留学规模:15人/年
3. 留学期限:12个月
四、资助模式
留基委将全额资助学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
2.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一、二年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强烈意愿。
3.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强,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可通过个人渠道(合作院校官网)或校际合作渠道(我校留学项目办公室)进行申请。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情请参考:www.csc.edu.cn/article/1937)。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
(3)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
六、申报材料
材料按相关材料说明准备(材料说明详细内容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30)。
1.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 学习计划(外文)
3.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4. 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内)
5.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 在籍证明(学校相关单位开具并盖章)
7. 国内导师推荐信(导师签字、所属学院盖章)
8. 学费明细(对方院校提供)
9.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1)
10. 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七、申请程序
1.2026年2月5日前,意向申报的学生初步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意向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国际处邮箱。
2. 2026年3月3日前,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3)及《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承诺书》(附件4),连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查,经导师、辅导员和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相关材料报送国际处。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3.2026年3月24日前,国际处进行资格审查,安排笔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4.2026年4月10日前,国际处指导被推荐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5. 2026年4月20日前,学校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留基委。
6. 2026年6月,留基委公布录取结果。
7. 2026年8月-9月,获批学生根据留学单位开学时间派出。
八、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梁老师,88182508、19191706620
留学单位申请咨询:武老师,88182505、17791586632
张老师,15398034619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420
附件4.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承诺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