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现将2021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报名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法律、经济、新闻、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及其他理工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7.外语水平
申请时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详见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三、申请材料
1.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收取学费明细表
3.学习计划(外文)
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5.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国外导师简历
10.在籍或在职证明
11.获奖证书
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1。
四、申请程序
本项目分两批次申报:
1.2021年2月25日前(第一批)/2021年9月10日前(第二批),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2021年3月9日前(第一批)/2021年9月20日前(第二批),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2021年3月15日前(第一批)/2021年10月8日前(第二批),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予以校内公示。
4.2021年3月23日前(第一批)/2021年10月13日前(第二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5.2021年3月28日前(第一批)/2021年10月18日前(第二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公函、申请人网报材料、申请材料复印件等提交至陕西省教育厅。
6.留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录取结果于2021年5月底(第一批)/12月底(第二批)公布。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情况派出)。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梁茵
电话:029-88182508
邮箱:1697066329@qq.com
地址: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417
附件:
1.202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