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现就做好2021年西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本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采取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具体确定资金配套比例、选派规模、类别、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有关事宜。重点支持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
2. 项目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我省和我校共同承担,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可再次申请。
3. 申请人自行联系邀请信,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高级研究学者、博士后申请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0。
6.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选派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5日
2. 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2021年8月
3. 留学资格有效期:2022年12月31日前(根据疫情情况派出)
四、申请材料
请详阅材料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2;复印件纸质版按要求报送各单位,网报时要求上传电子版原件彩色扫描件,请届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扫描。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于一张A4纸上)
2.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涵盖网站专栏邀请信要求的各项内容)
3.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6. 外方合作者简历(外方提供、正式署名)
7. 其他材料:(1)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2)论文首页;(3)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
五、申请程序
1. 2021年4月10日前,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2. 2021年4月10-15日,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 2021年4月16日-29日,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国际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4. 2021年5月1-10日,国际处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5. 2021年5月11-15日,申请人将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提交国际处。
六、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18729903005 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