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已于3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www.nwupl.edu.cn/gzdt/ggtz/91164.htm),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最新规定,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2022年该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其他申报条件无变化。具体如下:
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于2019年1月1日(含)以后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得证书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二、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于2011年1月1日(含)以后回国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三、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于2018年秋季班(含)以后入学并获结业证书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意向申报本年度该项目的教职工,若涉及以上情况,可准备相关语言证明,连同学校发布的项目通知中要求的材料,按时提交申报。
联系人: 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
邮箱:oiec_nwupl@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