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临时目录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临时目录

国家留学基金委 中法欧洲法硕士公派项目

  • 来源:国际教育学院
  • 发布者:
  • 浏览量: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国驻华使馆与巴黎第二大学三方签署的“欧洲法”项目合作协议,中法双方今年将继续从我国高校选拔优秀硕士生,通过面试的申请者经法语培训合格后于2019年8月起赴巴黎第二大学进行欧洲法硕士第二年课程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法方硕士文凭。
 
一 简介
  法国先贤祠-阿萨斯大学(Université Panthéon-Assas,又称巴黎第二大学,致力于法律、经济和社会科学),为全法国法律领域顶尖学府,法国众多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在该校任教。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国驻华使馆与巴黎第二大学三方签署的“欧洲法”项目合作协议,中法双方每年将从我国高校选拔优秀硕士一年级学生,经选拔考试及法语培训合格后于次年赴法进行欧洲法硕士第二年课程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法方硕士文凭。
 
二 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10 人/年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硕士研究生,12 个月
3. 重点资助学科:法学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人员在华法语培训费将由法国驻华使馆与国家留学基金共同承担。
 
三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和法语基础。
 
四 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3 月 2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选择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中法欧洲法项目”。)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
2.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在2018年3月10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年。
 
五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选,为通过初选人员组织中法专家联合面试。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参加 800 学时的法语培训,培训后参加法语考试成绩达到 C1 或 TCF/TEF-5 等标准的方可予以录取。被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派出。

六 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 9 月派出。
 
七 咨询方式
联系人: 王 钊            联系电话: 010-66093931
传真: 010-66093929       E-mail: zwang@csc.edu.cn
地址: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100044)
 
申请及选派程序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2018年1月29
日-3 月 2 日
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请选择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中法欧洲法项目”。
2 3 月 10 日前   受理单位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3  4-5 月 材料
初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的材料转至法国驻华使馆及巴黎二大  
4 7-8 月 面试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国驻华使馆及巴黎二大组织中法专家联合面试 面试语言为英语
5 2018 年 9 月到
2019 年 6 月
法语
培训
通过面试的留学候选人参加法语培训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法语培训通知将寄至候选人所在学校,再由其转发给候选人
6 2019 年 8 月 确定录取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法语考试合格的候选人发放录取通知 录取通知将寄至留学人员所在学校,再由其转发给候选人
7 2019 年 8 月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①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8 2019 年 9 月 派出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 网上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所有材料请以 PDF 格式上传。
(1) 动机信(中英文各一份)
(2) 研修计划(中英文各一份)
(3)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4) 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中英文各一份)
(5) 个人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中英文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6) 两封专家推荐信(本专业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中英文对照,原
件须有专家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