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12),现将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 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俄语语言文学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请参考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周岁。
5.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3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 专业同年级排名 3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6.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三、申请材料
1.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电子版材料网报时根据页面提示准备。详情请查看附件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和附件3其他准备材料)
访问学者: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如有)
(7)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1)学习计划(外文)
(2)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3)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在籍/在职证明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学习计划(外文)
(3)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国内导师推荐信
(8)在籍证明
2.对外联系材料(详情请查看附件4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
四、申请流程
(1)2023年11月6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1,连同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2023年11月8日前,国际处进行校内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公示。
(3)2023 年 11 月12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2023年11月17日前,学校向陕西省教育厅报送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5)2023年12月5日前,申请人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五、选派办法
(1)2024年1月-2月,留基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
(2)2024年7月-8月,俄方将最终录取结果及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留基委向录取人员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3)2024年9月-10月,录取人员派出(具体日期自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上收到录取贺信之日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茵
联系电话:88182508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
附件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其他准备材料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