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关于启动2024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06),现将2024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报名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留基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3.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4.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5.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6. 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申请材料(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1.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收取学费明细表(未获外方免学费资助人员须提供)
3.学习计划(外文)
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5.两封专家推荐信(未获外方免学费资助人员须提供)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10.在籍或在职证明
11.获奖证书(如有)
五、申请程序
本项目分两批次进行网上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1.2024年3月15日前(第一批)/2024年9月20日前(第二批),申请人填写附件3或附件4,连同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国际处。
2.2024年3月21日前(第一批)/2024年10月8日前(第二批),国际处进行校内资格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3.2024年3月25日前(第一批)/2024年10月13日前(第二批),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4.2024年4月4日前(第一批)/2024年10月20日前(第二批),国际处向陕西省教育厅报送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将于 6 月(第一批)/ 次年 1 月(第二批)公布。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 6-8 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6.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六、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2.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82508
邮箱:1697066329@qq.com
地址: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417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