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搭建师生多元化出国留学平台,学校先后成功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和“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简称“国别区域项目”)。根据留基委《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及《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我校2026年度第二批选派工作有关事项再行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具体内容
(一)创新项目
项目一为“全球治理、国际经贸规则与涉外法治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留学单位及专业为:英国邓迪大学(能源法)、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侧重澳洲法律与中澳比较法)、哈萨克斯坦阿勒法拉比国立大学(法学)以及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年度剩余名额为:访问学者3人、博士后1人。
项目二为“面向欧亚的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留学单位及专业为:意大利罗马二大(法学)和南哈萨克斯坦大学(法学)。年度剩余名额为:访问学者2人。
(二)国别区域项目
项目名称为“中亚检察国别研究与刑事司法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留学单位及专业为:哈萨克斯坦里海大学(法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家法律大学(法学);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国立大学(政治学、民族学)。总剩余名额为:14人(包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以上所有项目的经费资助内容一致,均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外永久居留权,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年龄满18周岁,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1.高级研究学者(仅国别区域项目):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所有项目均可申报):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仅创新项目一):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批次仅国别区域项目):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批次仅国别区域项目):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创新项目或国别区域项目规定的合格标准,申请时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视为合格。部分项目允许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或笔试达到其语言要求,具体情况可与国际处联系咨询。
具体外语条件要求可查阅留基委网站(创新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国别区域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访学类(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需提交国外单位邀请信、外方合作者简历、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还需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及说明参见留基委网站(创新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0;国别区域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7)。
2.研究生类(包括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硕士):需提交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外文学习计划、本科起全部成绩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
具体申请材料及说明参见留基委网站(创新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国别区域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8)。
四、第二批选派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选派仅针对2026年度第二批,所有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为2027年12月31日前。工作流程分为院校录取申请和国家公派申请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2026年8月7日前,符合基本条件的意向申请人查询拟留学院校官网相关学院专业情况,填写对应类别的《意向申请表》(教职工填写附件1、学生填写附件2),连同表内要求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学生申请人须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单位汇总并填写《所在单位推荐表》(附件3)后报送项目单位、国际处。
2026年8月20日前,项目单位、国际处向国外合作院校提名,协助申请人对外联系,获取邀请信及相关材料。申请人填写对应类别的《公派留学申请表》(教职工填写附件4、学生填写附件5),连同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学生申请人需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教师申请人)审核后报送项目单位。
2026年8月31日前,项目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2026年9月1日至11日,国际处指导审定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所有申请材料,网报后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一并提交国际处。
2026年9月20日前,国际处在受理单位平台完成初审,上传推荐材料,最终提交留基委审定。
五、联系方式
(一)创新项目项目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李泽西
联系电话:15809297049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二)国别区域项目项目单位:
1.刑事法学院(哈萨克斯坦里海大学方向)
联系人:王亦凡
联系电话:18192835150
电子邮箱:20231640@nwupl.edu.cn
2.国家安全学院(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国立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方向)
联系人:王烨
联系电话:13484801360
电子邮箱:55438067@qq.com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项目制国家公派留学访学类意向申请表.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项目制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类意向申请表.doc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项目制国家公派留学所在单位推荐表.xls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