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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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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留学期限

选派相关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教师和学生出国研修或攻读学位,可采取个人或团队的方式申请。

1.访学类: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 6-24个月。(教师申请)

2.研究生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教师/学生申请)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4.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请于2021年1月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四、选派方式

1.项目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1)或《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2)连同本通知第五项所列材料复印件于2021年3月1日前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查选拔,教师申请人还需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后确定推荐人选,指导网报。

2.项目可采取先行申报项目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本单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和留学单位。

(2)各单位于2020年1230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将项目 申请书电子版、协议中/外文扫描版发送至oiec_nwupl@163.com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我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选派见上述“个人渠道”方式。

、申请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6. 外方合作者简历

7. 获奖证书复印件

、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 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 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

附件2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

附件3 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