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近期下发的《关于批准设立“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2019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教外司综合(2019)3412号),我校申报的课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去极端化教育合作》被批准为“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2019年度专项研究重点类别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这是继我校于2017年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项目和2018年获批教育部教育援外项目以来,在“一带一路”教育研究合作领域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
近年来,我校依托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和民族宗教研究院师资力量和研究平台在“一带一路”反恐怖主义研究和教育合作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7年获批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中南亚研究中心”项目,完成教育部“巴基斯坦-阿富汗反恐怖合作的机制化及中国的参与”和“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民族政策比较研究” 研究课题的同时,中心人员近三年来公开发表论文6篇,出版译著1部,发表研究报告6篇;围绕国际反恐问题研究,公开发表及待发表 论文7篇;围绕周边国家反恐形势现实问题应用研究,形成150项研究成果,积极服务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教育部教育援外项目“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反恐国际合作研究-以吉尔吉斯为个案”于2018年立项后课题组开展专项调研,两次前往吉尔吉斯斯坦进行田野调查、搜集资料;访问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下属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援助建立反恐怖主义学科,在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共同举办国际会议、成立“一带一路”法学教育联盟、共同开展国别法律研究等事项达成了共识;与吉尔吉斯斯坦法律服务机构在打造中亚国家法律服务平台等领域达成了合作意向。
教育部设立“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专项研究课题,旨在推动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文件要求,支持相关省(区,市)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聚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国际合作,服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格局,为国家制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提供智力支持。我校将以此项目获批为契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教育研究等领域的合作,发挥我校优势,以学科发展带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一带一路”倡议稳健发展贡献我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