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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发布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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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搭建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平台,学校2021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项目2022年选派5名法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前往英美合作院校攻读第二法学硕士学位,留基委给予全额资助为使我校意向申报该项目学生提前做好准备现将2023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学校“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选派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在读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合作院校进行联合培养,毕业后取得我校和外方院校两个硕士学位,在读期间至项目完成年内前往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三个月以上该项目留基委将给予全额资助包括学费、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国外合作院校和留学专业

(一)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1.商法和公司法法学硕士                       

2.知识产权和技术法法学硕士

3.国际法法学硕士

4.协议和争端解决法学硕士

(二)英国谢菲尔德大学:

1.公司法和商法法学硕士

2.国际法和全球正义法学硕士

“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院校和留学专业详情请参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院校和留学专业概况》(附件1)。

三、申请条件

学校正式在册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或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限一、二年级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28岁(1994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合作院校出具的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应为无条件录取通知,内容需包含申报留基委项目要求的相关内容

外语水平应符合留基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院校的语言要求www.csc.edu.cn/article/1937)。

曾公派出国留学的学生,回国服务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派留学。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准备流程

(一)2022年10月1日前,意向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留学单位申报信息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至国际处邮箱:oiec_nwupl@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留学单位申报信息表。

(二)2023年3月1日前,国际处指导学生申请国外合作院校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相关留学专业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正式项目申报通知将于2023年初发布,达到申报条件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三)2023年3月至4月,按照“学校选拔推荐,留基委审核录取”的办法开展项目学生选拔,确定为推荐人选的申请人须按留基委要求进行网报,通过留基委评审的申请人将于当年8月、9月派出学习。

五、联系方式

王老师 18729903005;88182510

    梁老师 13152001695;88182508

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

 

附件1.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院校和留学专业概况.

附件2.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留学单位申报信息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