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关于启动 2023 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的通知》《关于启动 2023 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及教员研修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23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项目信息及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安排及政府间教育交流协议,留基委2023年将继续选派优秀人才赴俄罗斯、日本、韩国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提供的奖学金,同时外方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 申报条件
1.符合《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参考2022年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符合有关国家合作奖学金各项目所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计划
(一)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5
申请人无须提交外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 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三)选派专业
法律、经济、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申请条件
1. 访问学者:
(1)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 专业同年级排名 3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选派时间
1.网报时间: 2023年2月6-16日
2.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 2023年7-8月
3.申请人派出:2023年9月-10月
(七)申请流程
2023年2月13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连同申请材料(见项目专栏)提交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签字并盖章后(可使用电子签名和印章),扫描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邮箱。
2023年2月15日前,国际处进行校内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公示。
2023年2月17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四、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教员研修生奖学金项目选派计划
(一)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2
申请人无须提交外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18个月(6个月日语学习,12个月专业课程)。
(三)选派专业
行政管理、教育学、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法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学科教学研究等。
(四)申请条件
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申请时截至2023年10月1日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五)选派时间
1.网报时间: 2023年2月20-24日
2.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 2023年7-8月
3.申请人派出:2023年9月
(六)申请流程
2023年2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连同申请材料(见项目专栏)提交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签字并盖章后(可使用电子签名和印章),扫描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邮箱。
2023年2月17日前,国际处进行校内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公示。
2023年2月22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五、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计划
(一)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0
申请人无须提交外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三)选派专业
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等。
(四)申请条件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3.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4.暂不受理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的申请。
5.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选派时间
1.网报时间: 2023年2月20-24日
2.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 2023年7月
3.申请人派出:2023年8月
(六)申请流程
2023年2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连同申请材料(见项目专栏)提交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签字并盖章后(可使用电子签名和印章),扫描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邮箱。
2023年2月17日前,国际处进行校内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予以公示。
2023年2月22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梁茵19191706620、王梦琳18729903005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派留学申请表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