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境)外人员来访审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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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境)外人员来访审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境)外专家来访的审查及管理工作,落实各单位在学校国际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主导,以学院为主体的国际化建设运行模式,现对来访活动做如下要求:
1.邀请国(境)外专家短期来访遵循“按需邀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和“谁邀请、谁审查、谁负责”的总体原则。
2.二级单位应对拟邀请国(境)外专家的来访必要性进行论证,对学术水平、身份背景、观点言论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3.二级单位应在拟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15个工作日前,将《西北政法大学国(境)外专家来访审批表》(可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官网下载)及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邀请。
4.二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国(境)外专家来访的接待工作,确保来访的顺利开展。如国(境)外专家在校访问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及相关部门。
联系人:刘思涵 联系电话:8818251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2月6日